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桐乡市凤鸣街道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土地,拆除建筑面积5130.0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总计53833平方米。本项目计划淘汰现有年限较长、浴比较高的坯布染色机62台、平网印花机3台、蒸化机1台、蒸锅2台、定型机3台、拉幅烘干机1台、S11变压器1台等设备79台(套);新购低浴比、节能型坯布染色机84台、散纤维染色机59台、散纤维射频烘干机4台、节能型定型机4台、拉幅烘干机2台、连续柔软烘干机1台、变压器2台、屋顶光伏装置1套、信息化数据终端系统1套等设备183台(套)。技改在不新增排污、能耗总量的前提下,达产后形成年产针织面料染整11000吨(其中针织面料后整理4500吨),针织面料印花1000万米、散纤维染色35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周围内河水体水质,主要为项目新板桥港和灵安港,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所在地20km2范围内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项目2.5km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企业厂界周围200米范围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场界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其中建设用地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烧毛废气、拉毛剪毛废气、醋酸废气、印花废气、烫金废气、复合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SO2、NOx。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染整工艺废水、河水净化系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冷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GB4287-2012修改单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经尾水排江管道排放钱塘江。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无害化处理,在危废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分类 | 主要 污染物 | 措施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水 | pH、色度COD、BOD5、氨氮、SS、总磷、苯胺类、锑等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污水站前管道分流,生产废水采用明管收集、输送,确保各类污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厂区仅设置一个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检查井。 ·设置唯一的雨水排放口,并安装切断装置; | 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GB4287 -2012修改单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后纳管排放。 |
废气 | 定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烧毛废气、拉毛剪毛废气、醋酸废气、印花废气、烫金废气、复合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 | ·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 ·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和定型废气一起排放; ·印花废气采用“水喷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 ·烫金废气和复合废气采用“干式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高空排放; ·烧毛废气、拉毛剪毛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 ·污水站加盖密闭,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处理高空排放; ·醋酸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车间设置抽风换气装置,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 ·加强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 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噪声 | 染色机、定型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 |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设备隔声。对风机配置的电动机座基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在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并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其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 ·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车间隔声。通过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来提高构筑物隔声量。 ·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隔减噪声。 ·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废 | ·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烫金膜、废转移印花纸、废镍网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定型废油、废机油、染化料废包装材料、废胶、废油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中水回用废膜件、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污泥委托外运环保处理; ·特别强调的是可回收的染化料原料空桶虽不纳入危废管理,但其厂区内的暂存要求企业按照危废标准执行。 ·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资源化、无害化 | |
土壤及地下水 | ·化工料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各类原料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防止渗漏污染土壤; ·设置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生活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风险; ·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和化工料仓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和土壤; ·实施分区防渗。 | 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 |
风险防范措施 |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化工原料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化工料及危废暂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措施及防渗措施; ·电气措施; ·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末端处理防范措施; ·“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加强防范,减少环境风险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选址于桐乡市凤鸣街道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③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④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桐乡市凤鸣工业园区延业路208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工 13757360571
2、环评单位: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桐乡时代广场A楼1202室办事处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3-88185199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房科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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