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凤鸣街道崇福大道2269号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新增中温定型机3台(定型温度150-190℃)、湿法刷绒机2台、平幅除油机4台、刷绒机1台、激光雕刻机1台、水洗缩绒机2台、磨花机1台、油胶复合机2台、热熔胶复合机2台、定型废气治理设施2套、布袋除尘设备1套、变压器1台、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1套、中水回用设施(扩容改造)1套等设备。同时利用厂区现有1套压胶复合废气处理装置。达产情况下形成年新增6000吨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仅限用于公司自身产品配套,不对外加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周围内河水体水质,主要为项目新板桥港和灵安港,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所在地20km2范围内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项目2.5km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企业厂界周围200米范围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场界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其中建设用地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刷绒、磨花、激光雕刻废气、复合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SO2、NOx、氨、硫化氢。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湿法刷绒废水、除油水洗废水、缩绒水洗废水、定型功能整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和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GB4287-2012修改单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经尾水排江管道排放钱塘江。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无害化处理,在危废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建设项目拟建于凤鸣街道崇福大道2269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③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④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凤鸣街道崇福大道2269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工 13757360571
2、环评单位: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桐乡时代广场A楼1202室办事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3-88185199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房科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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